日前,歐洲核工業組織(European Nuclear Industry)向歐洲官員發表了一封公開信,呼吁政策的一致性和明確信號以促進新核電廠投資和交付政策。信中呼吁制定相關政策,以允許建設大型反應堆和小型堆、維護現有反應堆,并允許現有核電廠保持長期運行。
2020年3月9日,歐盟技術專家組(TEG)發布的《可持續金融分類方案》(Taxonomy for Sustainable Finance)稱,由于核電無法滿足六大環境目標中的其中兩個,不應被納入分類方案中,這意味著核電不應被視為歐盟投資目的中的“可持續能源技術”。《歐盟可持續金融分類方案》最終報告建議將包括太陽能和風能發電在內的可再生能源以及采用碳捕集與封存技術的天然氣發電納入清潔能源分類,但將核電排除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