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沙尼亞政府已決定設立一個國家工作組,審議采用核能發電問題。該小組將在國外專家的支持下分析愛沙尼亞引入核能的可能性,并向政府提出相關結論和建議。
愛沙尼亞總理尤里·拉塔斯(Juri Ratas)表示,為提高愛沙尼亞能源安全、可持續性和競爭力,并實現2050年氣候目標,其中一個解決方案是在2030年后啟用核能。
愛沙尼亞環境部長指出,引入核能將有助于確保該國能源安全,但需要國家對核電廠建設和運營進行重大投資,并做好長期準備工作。與此同時,核電廠建設項目會帶來若干安全和政治風險。此外,乏燃料處理問題也需妥善解決。
核電項目實施需要至少10~15年的準備工作,這意味著在2035年之前,愛沙尼亞將不會有核電廠投運。目前,該國缺乏核電項目立法框架、主管機構及專家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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