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國家能源局印發《2023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2023年堅持把能源保供穩價放在首位,立足我國能源資源稟賦,著力增強能源供應保障能力,有效應對能源市場波動和風險挑戰。
主要目標
(一)供應保障能力持續增強。全國能源生產總量達到47.5億噸標準煤左右,能源自給率穩中有升。原油穩產增產,天然氣較快上產,煤炭產能維持合理水平,電力充足供應,發電裝機達到27.9億千瓦左右,發電量達到9.36萬億千瓦時左右,“西電東送”輸電能力達到3.1億千瓦左右。
(二)結構轉型深入推進。煤炭消費比重穩步下降,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提高到18.3%左右。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占比提高到51.9%左右,風電、光伏發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達到15.3%。穩步推進重點領域電能替代。
(三)質量效率穩步提高。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同比降低2%左右。跨省區輸電通道平均利用小時數處于合理區間,風電、光伏發電利用率持續保持合理水平。新設一批能源科技創新平臺,短板技術裝備攻關進程加快。
積極推進核電水電項目建設
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動沿海核電項目核準建設,建成投運“華龍一號”示范工程廣西防城港3號機組等核電項目,因地制宜推進核能供暖與綜合利用。核準建設雅礱江牙根一級,金沙江上游昌波等水電站項目。推動主要流域水風光一體化規劃,建設雅礱江、金沙江上游等流域水風光一體化示范基地。制定長江流域水電生態化開發方案,有序開發長江流域大中型水電項目。